招生政策

《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新政解析

2015-06-02 张晓 点击:[]

教育部《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新规定”)已于近日向

广大考生公布,新规定本着以人为本、严格规范的原则,在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

规定中更强调突出了从严治考、从严治招的大方向。记者对比了去年的招生工作

规定,发现新规定总体上保持平稳,在局部进行了微调:
  一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
  今年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中,首次将“加强诚信教育”单独列出,加大了从

严治考的力度。强调符合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。并承诺考生

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、真实、准确,承诺参加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。
  各省级招办须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《考生电子档

案》,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。
  二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进一步推进高招“阳光工程”
  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招“阳光工程”建设,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在今年的招生

工作规定中,首次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,加大高考各个环节的信息公

开力度,让整个高招过程公开透明,让考生有章可依,有据可循:
  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平台:可查询招生各项政策,高校招生计划,各高校招

生章程;保送生资格名单以及特殊类招生(自主招生、保送生、艺术特长生、高水

平运动员)测试合格考生名单。
  省级招办:负责公布本省有关招生政策、计划、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、重大

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、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、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分数

线、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、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;还负责公示本地区享

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及高校特殊类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。
  各县级招办和中学:公示本地区、本校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及高校特殊类

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。
  招生高校:要在本校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、招生章程、录取结果查询办

法;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。
  以上部门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,为考生提供举报电子信箱、举报电话、

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。接到考生反映问题需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

查处理。
  三、规范考试作弊的范围,加大惩处力度
  09年规定中对考生作弊的范围限定在“全国统考”中,今年的新规定中扩大

了考生作弊的范围:凡是在全国统考、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,

任何一场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行为的,都将受到严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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